找到你内心真实的热爱(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陈扬)

毕业去向: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

那门是窄的,那路是长的

大二这一年我真正成为了Law School Student。我不曾预料到自己的人生从这一年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。

刘俊老师是一个有趣的人。他师从曹建明老师,曾经做过校法援中心的学生负责人。他的上课风格非常独特,属于自成一派的教学体系(相比于按部就班读课本)。我在大二时最喜欢他的国际金融法和国际经济法这两门课。现在我还记得非常清楚,刘老师认为国际金融法的核心是金融市场四大基础设施(资本充足率、外汇制度、证券的清算&交割、现金支付系统),而国际经济法的另外两大领域(国际贸易法、国际投资法)的核心是争端解决。令我印象深刻的是,刘老师引用了一句冯象译圣经的话来表达对华政的深情:那道门很窄,但门里的路很长。

其实早在大一那年,我就加入了校法援中心。虽然当时只是打杂,我也乐得其中。毕竟每个法律人都有以我所学,服务社会的初心。尽管,接下来的几年里我逐渐体会到现实是残酷的,世界也与我想象的不同。

我加入法援房产纠纷组后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是陈敏芝案。201212月,我接到了这个案子。截至20155月,该案仍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。我在这个法定继承案上整整花了三十个月的时间,最后可能并不能换来一个令当事人和我自己满意的结果。我常常说自己累了,但是还是没倒下。因为我想看到最后的结果,这是每个律师都想要的。正是在这个案子中,我第一次感受到混乱的社会、迷雾般的中国司法活动和自己的无助。我能撑到第三个年头,离不开法援同仁们的支持。

与陈敏芝案不同,松江的戚来发案让我充分发挥了作为Law School Student的能力。虽然付出了不少学费,与专业律师的数次交锋依旧让我受益匪浅。科班背景使我在分析一系列交易时得心应手。2014年夏天,在接受这个案子整整一年半后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求,并在随后成功完成了执行程序。

陈敏芝案、戚来发案,一个案子让我看到了黑暗,另一个让我看到了光明。然而黑暗绝非你的目障,深夜如白天明亮:黑暗不啻光明。

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(2013-2014

大概是我大学生涯的转折吧。2013年下半年,我在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求学。

格拉斯哥是一座极美的苏格兰城市。它有着现代化Metropolis的血肉,更有着古典Scotland的魂。整个英国我最爱的地方是Inverness(苏格兰盖尔语: Inbhir Nis,意为尼斯河口,汉译因弗内斯),它是苏格兰最北面的城,靠着Loch Ness(著名的尼斯湖)。这大概是我见过最美的地方了,我在这里感受到了一丝清浅但又实在的温暖。这一生我都不一定再涉足High Land了,我甚至可能不会再去Scotland,但正如《魂断蓝桥》这首歌曲所引用的苏格兰诗人Robert Burns的诗句所言: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,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

University of Glasgow久负盛名,培养出了英国近代最重要的人物:James WattAdam Smith。他们分别在物质和思想领域改变了英国,也改变了全人类。我在法学院修读Jurisprudence课程。讲授这门课的Emilios Christodoulidis教授师承于Neil MacCormick,后者在法理学界无人不晓。这是我第一次系统学习Legal Theory:从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的论战,到美国法律现实主义The Path of the Law;从批判法学到法律帝国。就我当时的水准而言,最难理解的是德沃金的Semantic Theories of Law

回国后,我又代理了不少案子。因为新《民事诉讼法》对公民代理的限制,法援的整体风气也随之转向不支持代理。无论如何,我隐约感觉到留给高校法律援助社团的发展空间已经不多了,在此情况下社团的转型尤为重要。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,可能很适合当时的尴尬境遇吧。既然我在社团运营管理上不需要承担太多戏份,我只能将自己的工作重心转向培养锻炼新人了。这可能是我唯一能做的事。

悄悄是别离的笙箫,沉默是今晚的康桥(2014-2015

由于备考LSAT已经使我身心俱疲,我在司法考试复习上花的时间并不多。每天的节奏都是听录音&做题。两个月时间,偶尔厌倦了这种生活,但一想到自己以后还得从事法律职业,就咬一咬牙坚持了下去。相比于LSAT,司考复习的压力要小得多。尽管最终并未取得高分,但我始终认为自己以性价比最高的方式通过了。

司考过后,我再一次迷茫。本想借着司考复习缓一缓自己LSAT考试的压力,但这一缓就是几个月,并且仍需要面临职业生涯规划的问题。最终,我选择了去美国读LL.M,作为自己职业生涯开始前的第二道缓冲。很多人说这是对就业的逃避,而我说这是为了作更好的准备。于是,2014年下半年,我考了几次托福。

在申请阶段认识了赵冉冉老师,他也是我后来的毕业论文导师。赵老师是西北大学的JD,对我的LL.MJD申请和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了若干宝贵意见。也正是因为他的鼓励,我决心暂时转向攻读LL.M学位,以为日后读JD或工作做准备。最终,我申请到了美国西北大学、乔治城大学在内的七所法学院,也算给自己的申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在我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年,我有幸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组劳动部实习。在合伙人陆慧文律师的指导下,我处理或协助处理了若干外商直接投资项目(WFOE变更高管、变更股东授权方、进军食品行业、设立分公司),并对劳动法非诉讼领域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。我的成长离不开金杜同事们的指点与帮助。